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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破格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14:42  点击:

西安科技大学破格评审

教授、副教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完善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体系,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破格评审旨在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对业绩突出者进行的评审,突出师德师风的首要作用,突出教学的重要地位,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等,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

第二章    

第三条  破格评审只针对任现职不满正常评审年限的申报人员,同时申报人员师德考核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四条  破格评审与正常评审同时组织,破格评审具体申报、组织和评审参照《西安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发〔2018〕33号)第三章评审执行。

第三章    

第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西科发〔2018〕33号文件中有关破格评审业务条件内容停止执行。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校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破格评审教授、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


一、破格教授

受聘副教授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32学时以上,教学督导专家组评分和学评教均达到85分以上。承担研究生课程的教师,研究生学评教达到85分以上,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Nature、Science、Cell全文发表学术论文。

(二)主持国家重点(重大)课题,或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

(三)主持科研项目(含科研成果转化等)校外累计到款经费达到2000万元以上(理科领域120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600万元)。

(四)国家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科技奖证书持有者。

(五)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1项以上;

2.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二名、一等奖第一名);

3.获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

4.指导教师团队前二名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

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二、破格副教授

受聘讲师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32学时以上,教学督导专家组评分和学评教均达到85分以上,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Nature、Science、Cell全文发表学术论文。

(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1项以上。

(三)主持科研项目(含科研成果转化等)校外累计到款经费达到1000万元以上(理科领域60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300万元)。

(四)国家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科技奖证书持有者。

(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2.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

3.获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

4.指导教师团队前三名指导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


西安科技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要成果登记表

学院


姓名


申报职称


从事

专业


学科及分类


编号

标志性成果

1


编号

代表性业绩

1


2


3


4


5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内容均属实。

申报人签字:                              

经审核,           同志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学院(部)审核人:         学院(部)负责人:         (单位公章)  

   

注:1.标志性成果限填一项,为申报人最能体现本人原创性成果、行业领域知名度、服务社会能力等,可为论文、项目、获奖等,可简单对标志性成果展开阐述。

2.代表性业绩限填五项,为申报人最能体现本人的重要学术业绩(教学和科研)等,可为论文、项目、获奖等,只填写成果内容,不需要展开阐述。

3.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标志性成果和代表性业绩审核认定,并在相应成果处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