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引进人才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围绕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引进人才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严把教师选聘政治关,把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三条 各分党委、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对照政治标准,严把人才引进政治关、师德关。
第四条 各分党委、党总支通过电询、函调、走访、网上言论审查、查档、与本人谈话等方式对拟引进人员在原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
第五条 各学院人才工作小组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西安科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时,应同时提交《西安科技大学引进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表》。
第六条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拟引进人员有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第七条 人才引进后,各学院党委应坚持师德为先,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关注人才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师德师风表现,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其他各类新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