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科教育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育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11-09 22:31  点击:

为了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跨世纪社会适应型人才,决定实行学年制和学分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高职生教学管理仍实行学年制。本科各专业必修部分,包括属于各专业核心课程的专业必修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单独设课的实验、各类设计、实习及综合教育体系中的入学教育、时势教育、考风教育、毕业教育、军训和公益劳动为学生必须完成的教学环节,可以设置学分,但仍实行学年制管理。各专业的选修部分,包括选修课、课外上机及计算机应用训练,翻译写作训练、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等科研训练和课外科技活动、科技文献检索、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实行学分制管理。

一、选修课的分类及选课要求

选修课分为分组选修课和任选课两种类型。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各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市场的变化,在每年学生选课前做适当调整,学生可根据自己从业方向,在各专业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成组选修课程,在选学完一组,完成规定最低学分前提下,学有余力,可选修其它几组,或在其它几组中选学部分课程。任选课是为了扩宽学生的知识领域而开设,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管理学、实践训练五类,最低选修学分16,每组最低选修学分2

二、选课方式及程序

学生选课分为预选、正选及补退选三个步骤。

1. 预选:在每学期第九周,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下达下学期各专业必修课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可选课程清单,学生根据必修课的周学时,在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网络进行选修课预选,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周学时总计不得超过28学时,先保证分组选修课,再考虑任选课。

2. 正选:教务处根据专业分组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人数不得少于30人,面向全院的选修课选课人数不得少于120人,面向部分专业开设的选修课选课人数不得少于60人的选课原则,确定下学期正式开设的选修课,下达需重新选课的学生名单。

3. 补退选:自教务处下达需重新选课的学生名单一周内,进行补退选,愈期不得再进行更改、补选。

三、教学组织与管理

1. 专业分组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按专业、年级组织上课;

2. 面向全院和面向部分专业的选修课,按一定人数组织上课,同一个专业尽量放在同一时间上课;

学完前续课程后,低年级学生可以选学高年级学生的课程;高年级任选课没有修够学分者,可随低年级选课学习。

四、学分的获得

1. 选修课学分的获得(约40学分):①学生每学期选修的课程,均须经过严格的考核,考核可根据课程的具体要求采取闭卷、开卷、小论文、大作业、口试、实验、上机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但必须通过综合性大作业、论文考查学生的平时学习状况,平时成绩应占到30%50%,成绩及格取得所选课程的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②自学能力强,经本人申请,院(系、部)主任批准,可以不听课或不听部分课,通过自学,并完成实验、作业等教学环节,随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经批准自学的学生名单由院(系、部)办公室通知任课教师,未经批准擅自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③凡未办理选修课注册手续,擅自听课者,不进行考核;选定的课程,未办理退选手续擅自不听课者,不进行考核;④分组选修专业课,不及格者,可以重考或重修,也可以在该组内另选其它课程,但成绩表上须注明,登录此不及格成绩;人文素质分组选修课和任选课,不及格者不记载,须重修该课程或选修其它课程。

2. 课外学分的获得(至少8学分)

①课外上机及计算机应用训练:学生四年内完成各专业规定的最低课外上机学时,并通过学校或各院(系、部)组织的计算机综合能力测试,或者毕业设计中计算机应用情况达到学校或各院(系、部)所要求的计算机综合能力测试要求水平,获得68个学分;

②翻译写作训练:通过翻译各专业12篇外文资料,完成相应的外文摘要写作,取得2个学分;

③通过一周的课内数学建模训练和多学时的课外数学建模活动,参加校级、省级、国家或国际级数学建模比赛,获得最低2学分,根据获奖档次,取得相应的附加分;

④科研训练和科技活动,根据参加总学时,获得最低4学分,并根据参加各项活动的获奖档次,取得相应的附加分;

⑤科技文献检索、社会调查及社会实践,根据参加的实际状况和取得的成绩,取得最低学分及其附加分;

⑥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由学工部考勤、考核,根据优、良、中、差,进行成绩记载,取得规定的学分。

⑦参加各类比赛附加分的标准为:国际奖15学分,国家奖6-8学分,省级奖2-6学分,校级奖1-3学分,通过四级2学分,通过六级6学分。

专业分组选修课的学分可以代替任选课学分;辅修专业的学分可以代替任选课和其它第二课堂活动的学分;专业分组选修课和以上列举的科技训练、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完成的学分,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被别的学分代替。

学生四年除完成各专业的必修部分外,应完成50学分的选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