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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24 22:14  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函〔2025〕1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质量,结合理学院具体情况,现就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颜红、张仲华

成员:陈伟伯、解忧、李自刚

(二)研究生复试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陈伟伯

成员:侯 爽、杨云锋、班丽瑛、杨华平

三、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1. 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西安科技大学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了解复试环节和安排。

2. 复试时间:复试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3月24日—4月1日

第二批次复试时间:4月8日—4月15日(暂定)

复试地点:西安科技大学临潼校区实验楼2层

四、复试要求和程序

1. 各学科根据学院总体安排自定具体复试时间,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学院并通知复试考生。

2.各学科要充分考虑复试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3. 复试前,各学科安排专人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加强考核人员遴选、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复试开始前向考生介绍复试流程,并与考生签订《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期间,考生随机确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6. 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以备复查。

7. 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8. 所有复试人员须遵守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法律和规定,须遵守《西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等。复试中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加强对考生的心理素质的考核和评估。

2.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复试题目应严格保密,学院与复试命题小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课、综合素质和外语各部分所占比重由各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材料原件每人1套,须按复试名单顺序排好,清点无误后交研究生院保管,学院需保管复印件。材料保存3年,3年后销毁。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式为笔试开卷。

6.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各学院应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院各学科的招生计划。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专项专用,不得挪用。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划定。

3. 理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学科

对应国家线类别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数学(070100)

物理学(070200)

理学A类

274

34

51

力学(080100)

工学照顾专业A类

251

33

50

应用统计(025200)

经济学A类

323

40

60

电子信息(085400)

工学非照顾专业A类

260

34

51

七、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要达到我院调入专业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省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省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按照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调剂方案,开展调剂工作,调剂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另行通知。调剂工作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在调剂过程中,针对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院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调剂要求、拟调剂人数以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八、考生体检

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工作

1.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学院具体实施。

2. 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 我校优研计划的合格人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与申请优研计划专业相同的合格人员,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0%×60%+复试总成绩×40%。

十、导师确定

1.原则上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教授招生人数不超过4人,副教授及其他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获批国家基金青年项目,在研期内单独优先划拨一个硕士指标。为保障培养质量,提倡设立研究生指导小组联合指导研究生。

2.学院严格审核导师的政治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没有科研项目且不能很好履行导师职责的,原则上不能指导研究生。

十一、申诉方式

学院纪委书记:陈伟伯15332473982

邮箱:lxy85583136@163.com

理学院                 

2025年3月24日